其中,23个省分别是:河北省、山西省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注:宁夏是自治区,但有时被归为“省”级行政区)。
5个自治区是:内蒙古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4个直辖市是: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庆市。
2个特别行政区是: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。
在省级行政区之下,中国共有约333个地级市(包括地区、自治州、盟等),这些地级市下辖县级行政区,包括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特区、林区等。
截至最新统计,全国共有约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,具体数量会因行政区划调整而略有变化。
综上,中国目前有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;地级行政区约333个;县级行政区约2800个。